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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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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周最新資料
- 有關於網上商標檢索系統中的中文/韓文/日文字樣代碼
由2008年12月28日起,知識產權署網上商標檢索系統中,包含中文/韓文/日文字樣(漢字字樣除外)的商標已採用了獨立的圖樣編碼。詳情如下:-
| 代碼 |
描述 |
| 28.3.0 |
中文、韓文或日文美術字的刻印文字 |
| 28.3.1 |
中文美術字的刻印文字 |
| 28.3.2 |
韓文美術字的刻印文字 |
| 28.3.3 |
日文美術字的刻印文字 |
- 網上商標檢索系統的狀況描述
由 2008 年 10 月 21 日 起, 網上商標檢索系統內的商標註冊申請狀況描述已作出修改(請參閱附件),以提供更清晰的狀況描述。
- 使用再造紙
2007年,知識產權署註冊處在回覆申請人/代理人時合共使用了157 077張一般紙張。
由2008年10月1日開始,除商標、專利或外觀設計證明書和核證副本外,註冊處在回覆申請人/代理人時將使用再造紙代替一般紙張。
註冊處使用的再造紙符合國際標準化組織ISO 9706標準。根據有關標準訂明,“該等紙張經過測試,在圖書館、資料庫及其他受保護環境長期存放,紙張的特性可能會有輕微轉變或不會轉變,影響清晰易辨程度和處理。”
多謝支持知識產權署的保護環境措施。
- 高電子提交量用戶獎2008
本署推行電子提交服務已有四年,為用戶帶來知識產權註冊活動的即時處理電子文化。
自2005年開始,我們均頒發高電子提交量用戶獎予電子提交用戶。
由2007年開始,高電子提交量用戶獎之計算準則,由累積計算更改為以年度作為計算。即該年度內電子交易總量最高的首十五家用戶將獲頒發獎項。此外以電子方式提交最多商標表格T2,專利表格P4,短期專利表格P6及外觀設計表格D1的首五家用戶,亦獲頒發獎項。
本署於2008年將繼續採用現有準則。排名表將每月更新顯示電子交易總量最高的首十五家用戶及以電子方式提交最多商標表格T2,專利表格P4,短期專利表格P6及外觀設計表格D1的首五家用戶。
(資料來源:知識產權署於2008年3月5日發給香港律師會、亞洲專利代理人協會香港分會及香港商標師公會的信件。)
按知識產權署的指定資訊系統由2008年1月1日至2008年12月31日所錄得的電子提交量,本署現宣布高電子提交量用戶獎的得獎名單如下:
(a) 所有電子交易之最高電子提交量用戶
| 排名 |
機構╱公司 |
| 1 |
的近律師行 |
| 2 |
高露雲律師行 |
| 3 |
中港知識產權服務有限公司 |
| 4 |
孖士打律師行 |
| 5 |
麥仕奇 |
| 6 |
貝克•麥堅時律師事務所 |
| 7 |
薛馮鄺岑律師行 |
| 8 |
誠通專利商標 ( 香港 ) 有限公司 |
| 9 |
永新專利商標代理有限公司 |
| 10 |
張淑姬 ( 香港 ) 有限公司 |
| 11 |
陳韻雲律師行 |
| 12 |
希仕廷律師行 |
| 13 |
喬立本廖依敏律師行 |
| 14 |
香港柳沈知識產權服務公司 |
| 15 |
天標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
(b) T2,P4,P6及D1之最高電子提交量用戶
| 排名 |
機構╱公司 |
| 1 |
的近律師行 |
| 2 |
高露雲律師行 |
| 3 |
中港知識產權服務有限公司 |
| 4 |
孖士打律師行 |
| 5 |
貝克•麥堅時律師事務所 |
-
電子提交資料更新: -
電子提交用戶數量(截至2009年1月5日): 111位(請參閱附件)
自2003年12月31日至今所接獲電子交易的表格總數量(截至2009年1月5日):
215,469
份
使用電子提交申請的比率平均為(截至2008年12月31日):
- 商標註冊申請(T2)已達59.5%
- 標準專利申請(P4) 已達47.4%
- 外觀設計註冊申請(D1)已達44.9%。
如有查詢,請電一般查詢熱線2961 6901或電子服務熱線2961 6820 與我們聯絡。
知識產權署
2009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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